【2018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计算公式是什么】2018年是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一年,这一年,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并且引入了新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这一变化对广大工薪阶层来说,意味着税负有所减轻。
一、2018年个税起征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调整为5000元。也就是说,工资、薪金等收入在扣除5000元后的部分才需要缴纳个税。
二、2018年个税计算方式
2018年的个税计算采用了累计预扣预缴法,并结合了新的税率表。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额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
- 累计收入:指纳税人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等收入。
- 累计免税额:即每月5000元的起征点。
- 累计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三、2018年个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元)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3000元 | 3% | 0 |
2 | 超过3000至12000元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至25000元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至35000元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至55000元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至80000元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 | 45% | 15160 |
四、举例说明
假设某人月收入为10000元,专项扣除为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为2000元,则:
-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 - 5000 - 1000 - 2000 = 2000元
- 按照税率表,对应的是第2级,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 应纳税额 = 2000 × 10% - 210 = 200 - 210 = -10元(即不纳税)
因此,该人当月无需缴纳个税。
五、总结
2018年是我国个税改革的关键年份,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并引入了更合理的累进税率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使更多中低收入群体受益。通过合理利用各项扣除项目,可以有效减少应纳税额,减轻个人负担。
项目 | 内容 |
起征点 | 5000元/月 |
计算方式 | 累计预扣预缴法 |
税率表 | 7级超额累进税率 |
专项扣除 | 养老、医疗、失业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 |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个税计算方法或具体扣除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使用官方提供的个税计算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