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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领养孩子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2-07-28 16:08:05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领养孩子,领养孩子的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收养儿童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领养孩子,领养孩子的条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收养儿童的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二)有抚养、教育、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有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的。”与收养法相比,民法典最直观的变化是放宽了对收养人子女数量的条件,由原来要求收养人无子女改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就这个变化来说,真的是放宽收养条件的意思。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与此同时,民法典对收养条件提出了新的严格要求。一是增加了收养人无违法记录有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新条件;二是将能够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条件扩大到能够抚养教育保护被收养人。这充分反映了《民法典》在收养条件方面特别强调对被收养人的保护。应该说从立法层面提高了收养条件的门槛。

(二)收养特征收养关系的成立和终止不同于自然血亲关系。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关系,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收养是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各国法律对收养行为和收养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收养的成立和生效需要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2)收养是改变亲属地位和权利义务的行为。收养关系成立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形成,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就会消失。但是,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的血缘关系仍然存在,法律、法规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仍然对其具有约束力。

(3)收养只能发生在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收养的目的是确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收养只能在有旁系血亲的长辈和晚辈之间或没有任何血亲关系的人之间进行。

(4)收养关系是虚构的亲属关系。通过收养,养父母和养子女享有与生父母的子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也称“准血缘”,即法律发明的血缘关系。伪血缘关系不同于自然血缘关系,可以依法产生或解除。

(三)收养的效力收养的效力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根据中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成立后,将产生以下效果:

1.养父母与养子女有伪直系血亲关系。《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亲子关系法的规定。”

2.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形成直系或者旁系血亲关系,是法律捏造的。103010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规定

3.养子女、生父母和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103010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生父母和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灭。”但是,养子女与自然血亲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消失。《收养法》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也适用于养子女、亲生父母等近亲属。

4.关于养子的姓氏。103010第二十四条规定:“被收养的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法律的这一规定具有任意性,即不强制子女改姓,但在现实生活中,子女随生父或生母姓的情况并不多见。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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