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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实施细则最新版本(邮政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7-28 00:39:03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邮政法实施细则最新版本,邮政法实施细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邮政法实施细则》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邮政法实施细则最新版本,邮政法实施细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用户交寄的邮件应当符合邮电部规定的核准内容、包装规格和书写格式,并正确书写邮政编码。其中,用户投递信件使用的信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在邮件封面和邮运单上印(写)贴与邮件无关的文字或者其他物品;邮资凭证正面不得涂抹或覆盖其他物品;不要使用伪造、仿印、裁剪和修补、加工和去污的邮资凭证。 第三十三条禁止邮寄或者在邮件中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禁止流通或者运送的物品; (二)反动报纸、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品; (四)有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易腐物品; (6)各种活动物; (7)各种货币; (八)不适宜邮寄的物品; (九)包装不当,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坏其他邮件和设备的。前款规定的物品,符合邮电部特殊寄递规定并保证安全的,可以收寄。 第三十四条国内限量寄递物品由邮电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十五条邮政企业或者分支机构应当根据违反禁寄限制寄递物品的种类、性质和数量,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不发货; (二)通知寄件人限期领取,逾期不领取的,当场处理; (三)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危及人身安全或者污染、损坏其他邮件和设备的,寄件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前款第(二)、(三)项,处理所需费用由寄件人承担。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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