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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指定监护人)

发布时间:2022-07-28 20:36:43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指定监护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指定监护人申请表样本申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指定监护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指定监护人申请表样本

申请人:杨XX,女,汉族,1963年1月11日出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无业,住a市大理镇XX复兴路,身份证号XXXXXX,联系电话135XXXXXXX。

被申请人:赵XX,男,汉族,1960年5月20日出生,云南省a市人,a市大理镇复兴路XX号,身份证号。5329XXXXXXX。因为精神病,现在大理二院住院。

申请事项:

请求XXXX社区居委会批准申请人担任赵XX的监护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是弟媳关系。被申请人赵XX长期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他的父母,大哥,大嫂照顾他。后来,他的父母相继去世。自1995年7月9日起,赵XX由大哥、大嫂照顾。我大哥是2010年12月9日去世的。至此,赵XX的法定监护人中,父母、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无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作为监护人。按照规定,他们可以担任监护人。

为保护被监护人赵XX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代表被监护人参加各种民事活动,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申请人杨XX自愿担任赵XX的监护人,向某市大沥镇银仓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请你社区同意。原因如下:

(1)被监护人赵XX处于监护不明状态,急需明确监护职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赵XX的法定监护人中,父母、兄弟姐妹均已去世,无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作为监护人。急需明确监护人保护赵XX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代表被监护人参加各种民事活动,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申请人杨XX申请成为赵XX的监护人符合法律规定。

申请人可以作为赵立权的监护人。

1.父母是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资格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其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作为赵XX的“其他近亲属”,申请人杨XX自愿担任赵XX的监护人。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表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杨XX应该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

(3)申请人杨XX在过去15年内一直单独参与或照顾赵XX。他对被监护人的情况非常熟悉,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监护关系。

1.从户口本上可以看出,户口本上登记的家庭成员有5人,分别是公公、婆婆、姐夫赵XX、申请人、丈夫。赵XX,无妻儿,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在此期间,所有四个我

2.2010年12月13日,即申请人的丈夫赵死亡后的第4天,XXXX社区居委会指定我为赵立权的监护人,并签订了《大沥镇森林防火期“五类”病人监护责任书》。居委会指定上诉人担任监护人,符合《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无人提出异议。

3.申请人有大沥镇森林防火期“五类”病人监护责任书、大沥镇银仓社区《证明》、赵XX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生活费单据、户口本、赵XX的各类身份证件。这些证据足以证明,作为其嫂子的申请人杨XX,在其父母双亡、无子女、无配偶的情况下,是赵XX的实际监护人。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监护人赵XX处于不明监护状态,迫切需要指定监护人维护被监护人赵XX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杨XX作为赵XX的“近亲属”,在过去15年间一直单独参与或照看赵XX,对被监护人的情况非常熟悉,已形成事实上的监护关系。现在他愿意担任赵XX的监护人。为了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我提出申请,请XXXX社区居委会同意。

陈诚

XXXX市社区居委会

申请人:杨XX

Xxxx,xx,xx,xxxx

(二)规定监护人

003010已实施。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资格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愿意担任监护人的其他个人或组织,条件是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怎么向法院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并制定监护人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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