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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都要爱韩国版(死了也不卖)

2022-07-25 12:36:07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死了都要爱韩国版,死了也不卖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回放:

003010作者享有歌词著作权吗?

2007年4月,民间艺人龚凯杰有感于自己的炒股经历和当时火热的股市。他借用了《死了都不卖》这首歌的曲调,通过改歌词的方式,写出了《死了都要爱》的歌词。在网上发布后,广为传唱。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华友乐飞数字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九州音像出版有限公司、广东乐飞影视制品有限公司出版发行《死了都不卖》CD,其中主打歌《死了都不卖》部分,均使用了他的创意,并未经作词人许可,通过网站传播、录制唱片牟利。因此,龚凯杰于2007年底和2008年初分别向浦东新区法院和黄浦法院起诉上述公司。

龚凯杰自称是长期从事音乐创作的民间艺人。2007年,感受到股市的繁荣,他写了《死了都不卖》的歌词,让网友来唱。没想到,这首歌上传到网上后,一夜之间红遍全国,网友点击量和下载量都达到了大量天。被誉为“2007年中国股市第一曲”。当北京华友乐飞数字音乐技术有限公司看到歌曲的流行时,它要求购买版权。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组织自己的工作人员对作品进行抄袭、剽窃,并交由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广东乐飞影视制品有限公司出版发行,在上海某书店销售。他提出了107万余元的赔偿要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四被告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华友乐飞数字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广东乐飞影视制品有限公司均诉称,原告改编歌词侵犯了原词曲作者的权利,且其传播的歌词与原告不同。四被告辩称,龚凯杰未经歌曲《死了都不卖》的词曲作者同意,对歌曲进行了改写,因此不享有歌词著作权。同时,争议歌曲与龚凯杰主张版权的歌曲并不相似。“套牢”、“涨停”、“上涨”等词语是股市中的常用词,不能用其他词语代替,所以不构成侵权。

法院判决:

改编的作词人也享有版权。

浦东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两首歌曲的歌词中,相同或相似句子的比例达到50%。

从表达的内容来看,龚凯杰歌词的核心内容是“死了也不卖”,作品的每一句歌词都与这一核心歌词的表达相一致;乐公司发布的歌曲歌词连贯性差,说明一般抄袭的作品很难克服非独立创作造成的前后不一,画蛇添足。

原告歌词虽是在他人基础上改编,但明显不同,构成新作品;被告传播的歌词抄袭了原告的歌词。未经原作者同意,原告对他人作品的改编仅限于其对作品的使用,但不影响其在受到他人侵害时主张权利。故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黄浦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北京华友乐飞数字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广东乐飞影视制品有限公司确实使用了原告的创意,在表现形式上与原告的歌词相同或者近似,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最终,黄浦区法院判令四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四被告官网刊登书面声明,共同向原告赔礼道歉。此外,判令北京华友乐飞数字音乐技术有限公司、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广东乐飞影视制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7万元。同时,原告也没有向销售光盘的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要求赔偿。

专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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