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1一亩多少钱(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1一亩多少钱,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2022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1一亩多少钱,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组成。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地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需要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于新播种的作物,应按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生产成本。对于正在生长的作物,最高补偿是以第一季度的产值为基础。对可以收获的粮食、油料和蔬菜作物不予补偿。对多年生经济树木,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而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给予补偿。对于用材树,树的主人会无偿砍伐。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用于征地、铁路、公路、高压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等。需要重新安置。根据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编制投资估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拆迁补偿。参照有关搬迁或补偿标准支付。单位使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5)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应当在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规定。

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年度统计报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为准。

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法》2013年3月26日已删除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超过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

(二)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水平要求《通知》指出,制定统一的征地年产值标准《通知》和各区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费,确保补偿费按时足额发放,《通知》要求各地探索完善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市县组织用地审批时,根据征地规模和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用地单位提前支付预存征地补偿费;以土地出让方式单独选址的城市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款由当地政府预存。土地依法批准后,预存征地补偿款按批准及时入账,多退少补。征地补偿款也要在各地合理分配。通知规定,征地批准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应当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行为。

(三)征地国家补偿法的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统筹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Copyright @ 2015 -2023 太行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 百度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