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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最快解决方法(工程款拖欠)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工程款拖欠最快解决方法,工程款拖欠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拖欠工程款的后果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工程款拖欠最快解决方法,工程款拖欠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拖欠工程款的后果

工程款拖欠会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具体体现在:

(1)拖欠农民工工资,影响社会稳定。前几年,我们政府要帮农民工讨要春节前的工资。表面上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拖欠工程款。如果业主拖欠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就没钱发工资了。所以,每年年底,被拖欠的包工头大多会在年底感到难过,有时会去银行贷款支付农民工工资,以缓解舆论压力。

(二)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破坏建筑业经济秩序的。提前承包(虽然我国明令禁止,但还是比较多)占用企业大量营运资金,导致周转不灵,拖欠员工工资,设备维修出现问题,部分企业倒闭。

(2)拖欠工程款的起诉是否有期限?

是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期间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分期支付工程款的,时效期间从最后一个履约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超过20年的权利受到损害,人民法院不会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可以决定延长期限。

(3)关于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几点建议。

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难收,工程款久拖不决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那么如何治理和彻底解决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呢?认识和治理拖欠,完善法制,发挥工会在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等。

治理拖欠工程款的进展及彻底治理拖欠的几点建议?

当这个问题终于进入解决阶段,我们不得不反思。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渗透,拖欠工程款已经蔓延到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久而久之众所周知。为什么这么多年建筑市场还存在这么恶劣的影响?为什么拖欠工程款问题多次解决,却越欠越多?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年比一年严重?在反思中,我们应该总结教训,从中吸取教训。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清理拖欠工程款大行动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应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标本兼治,不断加快健全和完善建筑市场的步伐,使这些危害社会稳定和企业、职工的不良现象得到彻底根除。目前,在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过程中,我们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当前对欠费管理的认识和操作应进一步扩大和深化。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和相关部委的要求,对如何解决拖欠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力度和手段前所未有,为打好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整顿经济市场不是零敲碎打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拖欠问题,其实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问题。因此,有关主管部门不应仅关注拖欠款项,还应全面检查建筑市场,并制定长期整治计划。在风暴般的整顿和清理之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坚持不懈地处理各自的障碍,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每个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预先研究和预测,并尽早采取预防措施,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在这次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要在国务院的部署下,不断完善有关部门的工作会商制度,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并引入到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体制和职责中去。

(二)治理拖欠的根本措施归于法制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这些有效措施应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以增加其时效性,并对其进行约束。要抓紧修改《建筑法》,完善《招标投标法》,增加法律对规避招标、肢解工程、擅自压低价格、压缩工期、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的明确制止和处罚的规定。应尽快出台《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在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和企业工资支付中的基础性作用,为保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应尽快补充我国关于严惩对诚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的《刑法》、《民法》条例和司法解释,充分发挥我国法律对市场经济中良好信用关系的刚性保障功能。

二是加大市场经济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守法意识。特别是各级政府要强化法治意识,使建筑市场管理真正纳入法治轨道。

第三,加强监管和执法。要充分发挥规划、建设、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执法作用,切实开展建设工程执法监管,加强执法队伍力量,完善具体措施,严厉打击拖欠工程款等市场不良行为。各主管部门要公开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岗位职责、工作结果,公开查处场外交易、私下招用、肢解转包、乱挂乱靠等违法乱纪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党纪政纪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建设领域党政企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行为,追究不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政府部门或人员的行政责任。此外,法院应设立“绿色通道”,

(三)建立整治建筑市场的长效机制

我们认为,要从源头上彻底根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应在当前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性措施的基础上,再主要配套建立四个机制。

1、建立建设产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目前全国建设产业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已经建立,但区域性的建设产业三方机制尚不健全,总体看,建设产业三方协商的工作机制还没有形成。产业三方机制是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用不同的视角、不同的思考,通过协商的方式,全方位参与行业管理的重要形式。建立产业三方机制,可以充分利用劳动关系这根敏感的神经,及时发现建筑业市场出现的问题,从政府、企业、职工各自的利益出发协商达成一致,通过采取共同性的措施有效地加大宏观调控建设系统劳动关系的工作力度,把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因此,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以至于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在国际上有近百年的历史,多年来三方协商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们应该把这一机制作为一个成功的经验引入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中,特别应发挥三方协商机制在规范用工、健全工资支付制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建立投资和管理领域中的权力制衡机制。应按照政府投资的工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适当分开,政企分开和实施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原则,严格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政府工程按正常审批程序报批后,接受同级或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和监督,由财政部门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中标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的政府投资管理运行机制。

3、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对项目投资方与施工单位双方合同签订和履行合法性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在审批开工项目时把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公平、合法作为一个重要的审查内容;工程建设进程中,在依法对有关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等情况实行监督的同时,还应对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应进一步健全仲裁制度,提高仲裁人员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工程监理质量监检、造价咨询等机构在仲裁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保证对合同纠纷作出裁决的公正性。

4、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除通过信访、举报等形式接受投诉外,还应通过监察机构与各大媒体联网的形式接受群众投诉和建议,将建筑市场管理和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置于社会舆论监督之下,对有恶意拖欠行为的业主和建筑业企业、监督执法不力的政府主管机构或人员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声势,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和拖欠款问题的尽快解决。

(四)建设产业各级工会组织要在治理拖欠款和欠薪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建设产业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精神,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利于彻底解决拖欠问题的政策性建议。要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积极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通过与建设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做好劳务队伍的进出口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工会组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类型的建筑劳务承包企业的工会组织建立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要指导和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并落实《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同时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企业工会要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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