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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55条规定(新消法)

2022-07-23 13:24:02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新消法55条规定,新消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专注。网购商品拆封后可以无理由退货吗?

新消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订购的;

(2)新鲜易腐;

(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投递报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其他商品,不得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货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快递提示:商品的包装是为了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宣传商品。拆开商品包装,包装好的商品依然完好无损,消费者依然可以退货。

2.焦点,“霸王条款”还能存在吗?

新消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措施和风险提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进行解释。

[第页]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和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条款、通知、声明、商店通知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快递提示:对于商家规定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无可奈何。现在新消法对格式条款有了详细的规定,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3.焦点,首次强制召回。

新消法规定:

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召回商品而产生的必要费用。

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快递提示:强制召回从行政法规、规章到基本法律,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缺陷产品有了完整的规范,消费者得到了保障,经营者的召回制度得到了规范,相关行政部门也加大了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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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消法全文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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