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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尸体罪定性(侮辱尸体罪)

2022-07-23 09:06:02 来源: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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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尸体,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留下的尸体,被害人尚未死亡的尸体,不是尸体,或者是无生命的尸体。如果已经腐烂、分离,那就是遗体或遗骸,不能称之为尸体,尸体也没必要完好无损。如果尸体已经腐烂成骨,就不能认定为本罪中所说的尸体。

一具尸体不仅包括整个身体,还包括尸体的各部分、骨骼和遗骸,以及骨灰和殡仪人员。或者说尸骨不等于尸体,但本质上,盗骨也可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说,把骨头解释为尸体,并不涉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尸体”应从广义上理解,包括骨骼和遗骸。但是,是否包括尸体腐烂的残渣,如骨灰、遗体等。应根据行为人盗窃、侮辱“尸体”是否能产生严重的危害后果来判断,盗窃罪和侮辱尸体罪是否能成立来决定。

因此,在判断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本罪时,考虑的不应是行为人侵犯的行为客体是否属于有争议的“尸体”,而应是该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否是刑法规定本罪时需要保护的客体。从这个本质点出发,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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