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资讯 > 正文

离休干部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离休干部抚恤金)

发布时间:2022-07-23 04:08:05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离休干部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离休干部抚恤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领取养老金需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离休干部抚恤金的发放标准,离休干部抚恤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领取养老金需要什么证明?遗属在申请一次性抚恤金时因病死亡的,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通知书(或者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当地政府没有规定的除外,下同);非因工死亡的,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证明和医疗机构死亡通知书(或死亡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述证明材料和死者身份证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并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

(二)死亡抚恤金如何发放?死亡后被认定为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死亡前80个月基本工资(退休费),因公死亡40个月赔偿金,因病死亡20个月赔偿金。至于丧葬费,需要火葬才能领取。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是一次性补贴三个月基本工资(退休费),可以一次性使用,不退不补。死者遗属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申请补助。这个遗属是指死者所赡养的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父母,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生父母、养父母和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不是上述范围的人都能申请的。以死者工资或抚恤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只有在死者去世后30天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有资格领取遗属生活津贴。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死者配偶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0周岁;

3.死者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4.死者子女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大学、中小学就读的;

5.死者父母均已去世,其爷爷、奶奶年满60周岁,其奶奶、外婆年满50周岁;

6.死者及其配偶的子女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未满16周岁的;

7.死者父母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6周岁。

(三)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发放规定第十二条现役军人死亡,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因病扣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级中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级中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享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1、获得中央军委荣誉称号的,增发35%;

2、获得军事单位荣誉称号的,增发30%;

3.对于那些有一等功的人,一个addi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调整企业离退休干部死亡时的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和丧葬费通知如下:

1.企业退休干部死亡时的一次性补助标准调整为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个月。

2.企业退休干部死亡时的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当地职工最低工资的7个月。但上述标准低于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号文规定的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可按省人大《条例》号文执行。

3.企业退休干部死亡时的一次性困难补助和丧葬费标准调整所需经费仍按现行经费渠道收取。

4.本《通知》从2002年6月1日起执行,5月31日前死亡的退休企业人员按原规定执行。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