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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决议(公司清算决议)
发布时间:2022-07-23 02:56:05来源: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公司清算决议,公司清算决议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公司清算组的决议如何写股东会决议?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xx
出席人员:全体股东
(1)会议主题:
1.讨论公司的注销。
2.讨论成立清算小组。
(二)会议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注销XXXX公司。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XX、XX(股东)组成,XX为组长。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编制清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务,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四)清偿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全体股东签名:
20年x年x月x日
(二)如何撤销股东会决议1。无效的股东大会决议自始无效。股东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法院认定股东大会决议无效的根本评价标准是决议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股东大会的可撤销决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二)股东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过了这个时间限制,权利就丧失了。
股东提起诉讼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者可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变更登记。
(三)公司清算过程中的法律责任。1.未成立清算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在法定期限内未成立清算组就开始清算,造成公司财产贬值、灭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2.不能清算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致使公司主要财产、帐册和重要文件灭失,清算无门,债权人主张对公司清算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解散后,对恶意处分公司财产负有优先责任的公司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已经处分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合法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法人登记,债权人主张的。
(2)公司未依法清算而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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