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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事故29人和30人的区别(特大事故标准)

发布时间:2022-07-23 00:40:07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特大事故29人和30人的区别,特大事故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最新认定严重交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特大事故29人和30人的区别,特大事故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最新认定严重交通事故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分类标准如下:

轻伤事故是指造成一至二人轻伤,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在1000元以内,非机动车事故在200元以内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一至二人重伤,或三人以上轻伤,或财产损失在三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至十人,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伤,或者1人死亡,同时8人以上重伤,或者2人死亡,同时5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构成交通事故的要件1。肯定是车辆造成的。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任何车辆都不能构成交通事故。比如行人在行驶中相互碰撞,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事情发生在路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公众出入的场所;

3.这发生在体育界。指车辆行驶或停车时发生的事件。如果车辆完全停止,行人主动与车辆发生碰撞,或者乘客上下车时发生的拥挤、摔倒、人员伤亡等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

4.发生了一些事情。指碰撞、碾压、刮擦、翻车、撞车、爆炸、火灾等现象之一;

5.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该事态是由事故方(加害人)的过错或偶然行为造成的。如果是人不可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

(三)重大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以上规定泛指各类交通事故。只要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无论交通事故后果如何,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就是说,受法律处罚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无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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