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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公证费用多少(公证处公证费用)

发布时间:2022-07-23 13:46:56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公证处公证费用多少,公证处公证费用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公证处公证费用公证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公证处公证费用多少,公证处公证费用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公证处公证费用公证费如下:(价格单位:人民币)

1.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80份;

2.500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和信用;

3.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400;

4.证据保全:

(1)200-400保存证人和证言文件;

(2)音像资料和计算机软件的保存800;

(3)物的保全:不动产等物证1000;

(4)侵权及事实证据保全1000。

5.票据拒绝证书400;

6.享有、转让和使用知识产权的许可证明;

7.500-1000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书、章程、会议决议等法律文件。

以上是常见的公证费金额。

(二)公证效力一切公证行为都具有证据效力。

任何法律行为、法律文书、事实经过公证,国家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收集、调查证据涉及文书的,文书经过公证的,应当确认其有效性,可以直接调取证据。但有足以推翻公证书的相反证据的除外。

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公证的法律行为,那么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和公证证明,这取决于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或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及其对第三人的效力。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而且当事人自己也约定将公证作为双方法律行为的必要形式条件之一,但是这种法律行为必须经过公证才能成立。

(3)债权文书,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必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

(三)公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公证机构是在市、县(自治县)、直辖市设立公证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也可以在市辖区设立公证处。公证处是国家公证处,代表国家履行公证职能。公证处由公证员和助理公证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以设主任和副主任,领导公证处的工作,但主任和副主任必须是公证员,必须履行公证员的职责。一切公证行为均由公证员办理,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行为。在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公证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司法部通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对全国公证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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