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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22-07-22 18:12:05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如何购买第一份、团体方式的保险。

二是个人账户扣款参保。

(3)个人现金保险

(二)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的具体要求(一)参加团体。

首先,它适合人。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2020年4月已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家属;原单位退休职工。

其次,处理周期。用人单位报名时间:2020年5月1日9:00至2020年5月29日18:00;

(3)办理程序。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重疾保险”,提交参保清单。第二天即可登录平安首页,进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险频道”,确认投保清单,完成支付操作。

(2)保险扣除个人账户。

首先,它适合人。2019年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5008.8元,2020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一级参保人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

第二,扣费时间。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将于2020年6月30日18:00对个人账户进行统一扣款。

再次,申请非保险办理方式。(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站申请: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30日18:00期间,参保人可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站,根据提示进行未参保操作。

(2)短信回复:2020年6月3日至6月10日收到“参保个人账户全额扣款”提示短信的基本医疗保险一类参保人,如办理非参保,可短信回复至N,回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3)个人现金保险

首先,它适合人。不适用于上述两种方式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其次,处理周期。2019年6月1日0时至2019年6月30日24时。

还是那句话,处理方式。参保人可关注人社局微信订阅号、社保局微信官方账号信息,通过人社局微信官方账号“城市一账通”或“城市一账通”APP进行网上缴费,或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深圳市各社保分局(站)安全服务窗口现场缴费。

(三)深圳平安保险重疾保险的内容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被保险人,根据《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享受以下两种待遇:

(一)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的,应由本人支付的部分(不含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条第(六)项、第六十条第(七)项、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由本人支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主办单位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2)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被保险人因重大疾病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以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平安保险支付70%,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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