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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班费的举证(关于加班费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2-07-22 16:00:05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关于加班费的举证,关于加班费的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是什么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关于加班费的举证,关于加班费的规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103010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103010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103010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标准工作时间工作的劳动者,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三倍,5月2日、3日加班的,按照公休日的标准加倍支付工资。

(2)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1)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应按所有工资的总和计算,而不是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岗位工资中的某一项。

(2)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以实际工资为计算基数。所有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实际工资可以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时,加班工资、伙食补助、劳动保护补助等都要扣除,不能计入计算。

(三)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法》的规定进行折算。

(四)实行计件工资的,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五)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3)补休代替加班是否合法?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2)《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可见,如果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先安排补休。只有在无法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会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一般指周末。当企业可以安排员工补休时,员工应该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有益于他们的健康,使他们能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绝,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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