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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人条例(放贷人条例)

发布时间:2022-07-23 13:47:13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放贷人条例,放贷人条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但也要看到,央行相关负责人只是将民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放贷人条例,放贷人条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但也要看到,央行相关负责人只是将民间借贷定义为“正规金融的有益的、必要的补充”,只承认其合法合规。民间金融最终走向何方,关键是金融改革,真正得到法律和政策的认可。也就是说,无论是开放金融市场,“规范阳光”,还是赋予其合法地位,前提都必须是为民间借贷立法。没有完善的法律和配套制度,民间借贷的“规范化、阳光化”就意味着“水中镜中花”,弹指一挥间便可轻易打破。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周德文近日表示,“温州这一轮民间借贷危机,迫使搁浅多年的《放贷人条例》提上日程。”毫无疑问,《放贷人条例》的颁布将是民间借贷合法化的第一道坎。

这几年,制作《放贷人条例》的消息不胫而走,但总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2008年,央行研究局首次提出研究制定《放贷人条例》。2009年《放贷人条例》被列入国务院115项立法项目。但此后,《放贷人条例》并未列入2010年国务院立法计划涉及的172个项目和2011年国务院立法计划涉及的159个项目。

《放贷人条例》已延迟。理由之一是,除《贷款通则》规定外,贷款人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从事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除了与《放贷人条例》倡导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开始贷款业务”的精神不同的制度性障碍,还有就是担心一旦放开市场就跟不上了。“小步慢走”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问题。然而,民间借贷发展到今天,似乎已经等不及监管部门的步伐了。据相关统计,温州当地约89%的家庭、59%的企业参与民间借贷,整个民间借贷市场规模已达1100亿元。目前,温州各银行机构的信贷总规模在4000亿元以上,民间借贷几乎占到总信贷规模的四分之一。联系江苏、福建、河南、内蒙古等地的借贷潮,全民借贷不是废话,民间借贷阳光化、合法化迫在眉睫。对民间借贷进行立法和保护,既可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又可以区分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界限,保护出借人利益,降低盲目投资风险,实现民间信贷的规范有序发展。

在有关部门无法为《放贷人条例》撕毁相关问题之际,地方部门已率先保护出借人权益。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出《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号。103010规定,双方约定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这个规定在重庆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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