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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上厕所被熏死(女生公厕熏晕致死)
发布时间:2022-07-22 12:17:19来源: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女孩上厕所被熏死,女生公厕熏晕致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外媒网近日报道,韩国釜山一名19岁女学生在公厕吸入“异味”后昏迷不醒。警方证实,在住院治疗近两个月后,她终于在9月27日被宣布死亡。今天,女生公厕熏晕致死边肖介绍如何赔偿的相关法律
女生公厕熏晕致死如何赔偿?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等全部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生活需要增加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3.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抢救治疗需要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办理丧事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受到精神损害的,赔偿权利人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残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意外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外因是指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意外,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事故是指没有经过长时间的过程,在瞬间造成的事故,如落水、触电、坠落等。职业病是因为受伤而逐渐形成的,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所以不是意外。
3.意外是指被保险人意料之外的非故意事故,如飞机失事等。其他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者可以避免,但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履行职责,也应当纳入“意外”的范围。比如一艘船为逃离火场被迫跳海,在与歹徒英勇搏斗中受伤。
4.非疾病,疾病造成的伤害,虽然不是我能提前预知的,但是是人体自身的结果,不属于意外。如脑出血发作,意识不清。
5.身体受伤的,意外伤害的客体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部位,伤害事实成立(比如身体没有被电击伤害,伤害事实不成立)。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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