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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永琪(温永琪)

发布时间:2022-07-22 12:17:19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温永琪,温永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6 证人温的陈述和被告人温的辨认笔录证明,案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温永琪,温永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6.证人温的陈述和被告人温的辨认笔录证明,案发当日,证人温、温永新、与温永恒因祖屋拆迁发生争执,证人辨认出被告人温的相貌。7.2.证人温的陈述,用以证明案发当天,证人目睹了温、温永新与、温永恒之间的打斗。8.1.被告人的陈述,用以证明被告人陈述了他与文永新、文因祖屋拆迁问题与文永衡打架的经过。9.2.证人黄兰的证言,用以证明案发当天,证人买菜路过案发现场,目睹了三被告人与温永恒的打斗。10.撤回申诉申请书,用以证明温永恒曾在派出所申请撤回对温永新、和温的申诉。11.1.派出所治安调解协议书,用以证明文永恒、文永新、文曾在派出所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12.原顺德公安局出具的伤情鉴定,证明自诉人温永恒鼻部粉碎性骨折为轻伤。13.相关赔偿收据、文永新、文的亲笔供词、文永新的道歉信及写给派出所的信,证明文永新、文、已向自诉人作出赔偿,并对案件进程作了陈述。14.顺德区公安局回复,建议自诉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以上证据经法院查证属实,足以认定。原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温永新、温无视国家法律,在与自诉人温永恒发生争执、打斗过程中,致自诉人温永恒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主持调解,被告人温永新等人向自诉人温永恒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自诉人温永恒表示,今后不再追究三被告人的任何责任。对此,被告人文永新、文可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文永新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2)被告人温永琪,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3)被告人文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上诉人温永恒上诉称,三审被告人犯罪。

审判长谭显刚
审判员奉芳
代理审判员罗祥远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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