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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千金(真假开心网)

2022-07-22 09:32:04 来源: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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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30日),备受关注的“真假开心网”案再次在市二中院开庭。

法庭上,追加的第二被告辩称,其基于合法域名善意经营Kaixin.com,不构成侵权。

被告还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对Kaixin.com(kaixin001.com)是否知名、公众能否区分两个“开心网”进行问卷调查,但被法官驳回。

2009年5月,Kaixinren所有者北京开心人公司将北京千橡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后者停止使用Kaixinren作为网站名称,索赔1000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判令被告停止使用Kaixinren域名。

在一审中,千橡互联网公司指出,其已不再是kaixin.com(www.kaixin.com)的运营商,其Kaixin.com已转让给千橡旗下的另一家公司千橡网景。

因千橡互联和千橡网景是“山寨开心网”的共同经营者,开心人公司追加千橡网景为第二被告。

千橡网景提出管辖权异议,但被驳回。

在昨天的庭审中,另一名被告千橡网景否认了自己的侵权行为。

该公司认为,他们在经营该网站时对原告与第一被告之间的纠纷并不知情,没有侵害原告的利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原告律师指出,千橡互联客服人员承认千橡互联仍在经营假Kaixin.com,证明两被告为共同经营者。

庭审中,被告律师要求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就原告拥有的Kaixin.com(kaixin001.com)是否知名,“辛凯”是否为特有名称,以及公众目前能否区分原告与被告的Kaixin.com进行相关问卷调查。

对此,法官回复称,法院可以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直接认定事实,不需要通过问卷调查、鉴定等方式认定上述事实。

庭审结束,双方均表示调解,但对于调解方案,被告表示需要再商量。

来源:北京晨报编辑:陈秀君。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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