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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要式行政行为)

发布时间:2022-07-21 23:02:25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要式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要式行政行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是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要式行政行为是什么意思,要式行政行为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要式行政行为的含义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有一定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它是一种行政行为,必须有特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比如,行政法规的颁布必须以国务院令的具体形式,行政处罚必须以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形式。还有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通俗可以理解为行政行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或形式实施。

(2)要式行政行为的特点

“公式”虽然客观上是行政行为的规范和要求,但实际上与行政主体意志的内容无关。因为行政行为在实践中是复杂多变的,并且具有极强的时效性,这就决定了法律不应该也不可能对其进行过多的形式上的限制。但是,现代法律的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权原则的普遍性要求法律对一些涉及当事人重大权益的行政行为进行规制,以平衡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法律地位的失衡。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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