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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金山网景)

发布时间:2022-07-21 17:08:07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金山区,金山网景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区建委已经区人民政府《金山区清理解决建设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金山区,金山网景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区建委已经区人民政府《金山区清理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方案》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2004年7月27日

金山区清理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号(国办发〔2003〕94号),落实今年1月2日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建设部等八部委提出的《清理预防拖欠办法》(建施〔2004〕1号),根据市政府力争在两年内基本解决本市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的目标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制订的关于本市清理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方案的通知》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清理解决建设工程拖欠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清理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作。

具体列表如下:

第一召集人副组长卢

召集人平安兴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根区建设委员会主任

成员:区建委、计委、财政局、房产局、规划局、工商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委、司法局、水务局、法制办、法院等。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委,以下简称区清欠办),具体实施清欠和解决拖欠工程款工作。区债务清理办公室主任为区建委副主任应建民,副主任为区建委执法科科长夏世华、区建管办主任洪志宇。日常工作由区建管办负责。

(二)、明确债务范围、违约标准和调查步骤。

(一)债务清偿的范围

2003年12月31日前,以区行政区域内一级施工承包工程为主。

(2)判断欠款的标准

拖欠工程款是指已完成的未完工程,因承包人变更或其他原因无法施工,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3个月。发包人(业主)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根据具体情况,拖欠工程款按以下标准确定:

1.已完成结算的违约

(1)经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认定,仍拒不偿还的工程款。

(2)已签订还款协议,未按计划时间偿还工程欠款。

(3)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后(合同未约定的为工程竣工结算后28天),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欠款。

2.已完成项目的未清欠款。

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合同约定的结算日期(合同无约定的,承包人将在56天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仍未结清按合同支付的工程款。

3、工程已经竣工,未进行竣工验收的欠款。

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竣工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后42天,发包人未组织验收,但工程已投入使用,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后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欠款(合同无约定的,工程欠款由承包双方共同指定或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尚未投入使用的,经发包方共同指定的质检部门验收后,按上述办法认定为工程欠款

首先,施工企业通过资质软件中的默认支付模块进行网上申报。行政部门网上确认后,会上传到建设部。全国统计汇总后,属于本地区的拖欠项目将从建设部网站下载。二是乡镇、街道、区级工业区等。将本行政区域内拖欠工程款情况通过调查上报区清欠办。

2.所欠项目集中。

区债务清理办公室将对本辖区内的拖欠项目进行具体分析,以项目为主线,列出具体拖欠项目清单。每月进行分类动态分析,确定结算项目、结算金额和归口管理部门。明确谁欠谁的,欠多少后,确定施工单位为还款第一责任人。债权债务关系转让的,转让双方应当就清理债务的义务作出明确约定。没有明确约定的,由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拖欠单位必须限期解决拖欠问题。

(三)、确定清偿债务的方式。

(1)在取得基础资料的前提下,将查出的拖欠项目列一份清单,按照原审批权限、产权关系等原则,向有关镇、街道、委、办、局等。会落实解决,区清债办会督促推进。

(2)对每个拖欠项目,拖欠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将还款计划和还款情况报相关镇、街道办、委、办、局确认。

(3)区清欠办开设了金山网景清理拖欠工程款专栏(www.jsol.net),作为信息录入、查询、交流的平台,实现区与相关部门信息的统一、及时。

(4)建立不良名单。

1、按照拖欠判定标准,已经仲裁机构或法院生效裁制文书认定并拒不偿还的工程欠款属恶意拖欠,拖欠单位即被列入不良名单,并作为典型案例处理。

2、对拖欠判定标准中其它各类情况,经专业工作组认定后,由各镇、街道办,委、办、局等向建设单位发出《提醒通知书》;在《提醒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无结果的,由区清欠办向建设单位发出《催付通知书》;仍无结果的,经联席会议讨论,判定为恶意拖欠,列入不良名单。

法定代表人作为不良名单的内容之一。

(二)对不良名单的处理

1、区清欠办根据上述原则提出不良名单,报联席会议批准。

2、披露不良名单,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3、实行信息跟踪制度,相关信息录入企业合同信用状况。

4、提请项目批准、土地投标、规划许可、报建、施工许可、商品住宅预售、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审批(备案)等部门严格把关。

5、将不良名单提供给金融系统,作为金融单位信贷时减少授信额度或不予授信的依据。

6、对列入不良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监察。

不良名单上的单位履行完清欠义务,经区清欠办审核并报联席会议批准后,从“不良名单”上删除,并向社会和有关单位通报。

(五)、探索并建立防欠长效管理机制

区政府将对这次清理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的工作进行总结,依据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从以下四个方面积极探索并建立防欠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行社会化保险和担保。

(二)严格审批管理,从源头上防止拖欠。

(三)增加法制意识,用市场化和法制化手段化解难题。

(四)建立解决拖欠建筑民工工资问题机制。

附件:

1、清欠工作机构联系表

2、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登记表

3、建设工程拖欠款统计表

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清欠工作机构联系表(略)

单位名称(盖章):

备注:

1、此表于2004年月日前上报区清欠办(区清欠办地址:石化平乐路14村1号邮编:200540)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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