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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详解(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发布时间:2022-07-22 12:17:39来源:

导读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详解,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集体土地房屋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详解,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程序

集体土地征收的过程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拟征地公告。

(二)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提交审批。

(五)发布征地公告。市、县政府收到征地批复后,将批复的相关内容在被征地的乡(镇)、村进行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

(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公告、听取意见(听证)和修改。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申请报批时,应当附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和采纳情况。举行听证的,还应当附听证笔录。

(9)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应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十)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地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以上所有的拿地流程,缺一不可。如果你对征地过程了解的更多,就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体土地范围的法律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而且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是集体所有。”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且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是农民集体所有。”

(二)《集体土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归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103010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征收征用集体土地。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5)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3)农村土地征收程序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或者县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者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地批准文件,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拟定该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土地需求公告内容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者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县、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批准的征地方案进行修改。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或者由县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布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和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征求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报送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土地补偿登记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五)、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和土地交付。

按照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期交付土地。

土地补偿费由集体支付,由村委会代表代收。如何分配,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根据村民民主议事规则,分配方案可由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安置补助费属于土地承包方,承包方直接领取补偿费。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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