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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普通住宅新标准)

2022-07-21 06:16:05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普通住宅新标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普通住宅新标准?2005年5月31日以前,它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从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格不足l.2倍。

(2)什么是普通住宅?普通的房子和普通的房子不一样,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普通住宅一般是指整栋楼,普通住宅是指单个住宅。

普通住宅是指按照当地普通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住宅房屋。

在海南省,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是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是普通的住宅。

(3)装修标准不高的普通住宅有什么特点?

没有空调系统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的条款,对高档住宅的解释:建筑装饰标准高、有空调系统的住宅。

根据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张锡虎教授对该规范条文的分析,由于条文中的用语是“他”而不是“或”,因此高档住宅应该是同时具备“高建筑装饰标准”和“空调系统”的住宅。

因为建筑装修高标准的定义比较模糊,所以可以看出普通住宅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空调系统。

为合理引导住房建设和消费,大力发展节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信贷、税收等方面对中小套型和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的房屋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房屋平均成交价格的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上浮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应于2005年5月31日前报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并公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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