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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的内容有哪些(病历复印)

2022-07-21 01:24:09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病历复印的内容有哪些,病历复印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病历复印?有哪些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包括:住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和麻醉记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和出院记录。公安、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出具收集证据的合法证明和公务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并经医务部门审核。

(2)医疗损害纠纷是否需要封存病历,为了保证鉴定程序的公正性,客观还原事发时患者的情况,应当封存病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对死亡病例、疑难病例、上级医师查房、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讨论记录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可以复印,由医疗机构保存。

医疗损害是指在诊疗过程中,医疗过失对患者造成的损害。一般医疗损害直接表现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健康状况较诊疗前恶化。是对患者生命健康权和身体权利的侵犯。此外,还可以表现为对患者隐私权、名誉权的损害,甚至给患者带来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其后果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丧失生存机会、丧失康复机会等。

(三)如何鉴定病历的真实性在病历等医疗文书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之前,首先要经过双方在法庭上的质证,通过质证才能确定病历的真实性。质证的具体要求如下。

首先要对病历的形式和格式进行质证。病历书写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包括病历的完整性、书写错误的更正方法、上级医师的审批方法、医师的签名等。103010第六条规定,书写病历过程中,应当用双线标注错误,不得用刮、粘、涂等方法遮盖或者去除原笔迹。

其次,病历内容要交叉质证。注意病历内容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疾病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

最后确认病历等证据。病历作为关键证据,当然重要。当它们不是唯一的证据时,诉讼中可能还有其他证据。因此,在法庭质证和法官审查确认时,一定要注意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消除矛盾和不一致。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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