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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存贷比(取消存贷比)

2022-07-22 12:18:40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取消存贷比,取消存贷比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存贷比纳入监控指标。

所谓银行存贷比,就是银行贷款/存款总额。根据之前的修正案,商业银行的贷存比不能超过75%。从银行盈利角度来说,存贷比越高越好,因为存款要付利息。如果一家银行存款多,贷款少,说明它的成本高,收益低。

存贷比法定监管指标改为流动性监测指标,既缓解了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银行面临的成本上升压力,又消除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真正根源,是给银行松绑的重要一步。

(二)或可释放数万亿信贷资金

取消存贷比不超过75%的要求预计将释放至少几万亿元的信贷资金,但它不能取代RRR的削减。总体而言,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贷比总体水平将会得到改善,并随着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而上升。银行内控越来越完善,即使监管部门放水,也不会轻易放松风险防控。取消存贷比不会引发银行大规模放贷。有利于完善金融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扩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的能力。

(3)银行板块有利于集中套现。

取消存贷比可以缓解银行吸收存款的压力,可以将一部分精力从吸收存款转移到资产管理、股票盘活等未来蓝海领域。增加了资产管理的灵活性,降低了负债存放的成本,对银行的长远发展是有好处的。

(4)综合运营计划破冰。

对于商业银行的一些成熟的新业务,如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委托贷款、企业债券承销和投资等,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中具体说明。这就需要《商业银行法》进行分类许可管理规定。上述资深法律专家指出,银行没有明确分类监管,只是差别化审批,属于监管政策,这些监管政策应该制定成法律。比如哪些银行可以卖黄金、理财、保险,哪些不可以,要有明确的分类许可规则。

此外,根据功能定位、资产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系统重要性、管理能力等。可以综合设计分类标准,实施有限许可制度。

针对混业经营问题,建议适当放宽商业银行外资准入,支持商业银行综合经营。103010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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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互联网”方向

应预留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空间。商业银行“触电”是金融与互联网不断交叉融合背景下的必然选择。虽然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冲击了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领域,但与互联网企业(电商平台)相比,商业银行仍具有支付方式多样化、资金安全、客户资源丰富、售后服务便捷等诸多优势。

出于支持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需要,《商业银行法》应允许商业银行投资设立

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发生了巨大变化,金融创新日益活跃。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业态快速崛起,P2P贷款、点对点借贷、众筹、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银行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商业银行法》将与时俱进,对直销银行、智能银行,尤其是网银等新型银行进行必要的描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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