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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周残疾人(陈周锡)

2022-07-20 04:08:04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陈周残疾人,陈周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客观地说,在互联网上煽动杀害《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陈周锡,并不那么符合侮辱罪的特征。所谓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然而,这种网络煽动暴力,不但没有损害陈周锡的名誉,反而公开呼吁威胁他的生命。更何况,侮辱罪一般是自诉案件,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才能作为公诉案件。所以以侮辱罪立案有些不妥。

还有103010上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辐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主要针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辐射威胁等恐怖信息”。然而,追捕记者陈周锡的言论是针对他个人的,没有使用上述手段,这也是不一致的。

此外,故意杀人罪通常需要准备或开始行动。在互联网上,记者陈周锡被煽动杀害。海报只限于演讲,是对他人的号召。不存在预备或启动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的特征。目前只有《第一财经日报》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这种在网络上公开煽动杀害公民的行为危害极大。首先,会造成网络和社会的暴力氛围。近年来,也许正是因为我们对一些网络暴力的放任态度,才使得网络和社会暴力不断。其次,这种危害还体现在网络暴力随时可能转化为现实暴力,造成公民生命健康的损害。比如一些头脑简单的网民看了网上的帖子,头脑发热,真的做出了杀害记者的事情,让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岌岌可危。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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