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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涩琪(裴树唐)

2022-07-20 03:36:04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裴涩琪,裴树唐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武威“文化馆干部强奸女演员案”7月21日再审。女演员说她当年被文化馆馆长利用了。

7月21日上午,武威市文化馆原干部裴树唐,“强奸”女演员刘慧芳(化名)一案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因该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

刑事辩护律师表示,原案疑点重重。

7月21日上午,众多新闻媒体的记者和前来旁听的群众聚集在武威中院门口。由于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庭不允许除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以外的任何人进入。

记者了解到,当天参加庭审为诉讼当事人裴树唐辩护的律师是84岁的尹平,原无为法律顾问处律师。从案件开始,24年来,尹平律师一直关注此案并给予法律支持。

根据尹平的说法,强奸犯裴树唐,被判7年徒刑一案的证据存在以下问题:被害人(刘慧芳)的陈述不合理且充满矛盾;作为间接证据,不在场的第三方的证言不能说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为了确定被害人刘慧芳的伤情,虽然进行了身体检查,但结果不是强奸;受害者被“侮辱”时没有立即报案,随后赶来的未婚夫将裴树唐移交公安机关,而在案发9天后才报案;裴树唐承认他没有犯强奸罪,否认自己有罪,并暗示这是一个第三者插足的案件,并利用刘慧芳来陷害自己。

尹平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可靠,很可能是误判。

受害者对强奸犯不认罪。

在当天的庭审中,被裴树唐诬陷的部分当事人没有出庭,但本案的一名关键证人,即当时强奸案的“受害人”刘慧芳按时到庭。然而,这一次,她没有为自己辩护。相反,她向法庭陈述了犯罪时的情况,并为裴树唐的清白辩护。在得知案件正在审理之前,2009年7月25日,刘慧芳致信省高院:“得知裴树唐强奸案决定再审,本人愿意出庭作证,把案件真相搞清楚,还裴树唐冤案一个清白,还他一个清白。”

“受害者”的自白道出了内幕

案件戏剧性的变化发生在一封由亲笔签名写给的告白信中“你好,裴老师,我知道即使我现在拿着刀子给你看我的心脏,你也不会相信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你还怀疑我没说实话,对你不忠。你这样想我能理解……我想见你,但是我怕你骂我,把我赶出家门。我觉得很遗憾。”以前唐叫我说假话,报假案。这是我的错,我有罪。谁知道我十几年的痛苦和愧疚?但当我说出真相时,他们不让我说,还说要判我三年监禁。我恨死他们了,我也恨我自己。我真想在法庭面前被杀。我知道我玷污了你的清白.我会等到案情明朗,让他们当面告诉我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也会证明我不是他说的那种人,我会抓住真正伤害你的坏人。有罪的学生:刘慧芳。"

刘慧芳说,“这个案子让我感到内疚。在没有发生强奸案,因为当时的文化馆馆长唐某对裴有很深的偏见和仇恨,他趁机怂恿我起诉裴。在唐某纠缠不清的情况下,以及他对法律的幼稚、无知和无知,无奈之下,他抄了唐某写的控告材料,然后由唐某领导的公安局起诉并提交材料。”

对于刘慧芳的良心忏悔,裴树唐在审判后告诉记者:“我现在不恨她了。相反,我认为她是一个伟大的女性,有如此大的勇气站出来说出真相。”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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