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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调整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公积金调整期到来)

2022-07-19 21:00:07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公积金调整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公积金调整期到来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公积金调整期到来”最新消息各地将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下限,每年都有可能调整这个额度。

今年以来,天津、深圳、重庆、青岛、长春、南昌、乌鲁木齐等地发布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方案,提高了缴存基数上限。

其中,天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983元,比去年增加1743元;深圳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7927元,比去年高出2883元;重庆为20441元,比去年上涨2123元;长春市(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为19730元,比去年上涨1696元;乌鲁木齐16599元,比去年高1200元。

青岛、南昌上调月缴存额上限。青岛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725元,比去年高出219元;南昌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60元,比去年提高598元。

(二)公积金调整期到来,公积金有哪些法律规定?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处罚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号(国发[1998]23号),对行政法规作了进一步解释和补充,要求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号和本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国务院报告。

2010年11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取做了更多的解释和规范。

2015年1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护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房租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以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对退出额度、租金退出条件、退出审核效率等方面做了更多的规范和说明。

(三)公积金常见问题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受薪员工”是什么意思?

答:“实缴员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并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一)与本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领取工资的人员;

(2)因脱产学习、工伤、产假等原因尚未工作的。但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

(三)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户籍限制吗?

答:只要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户籍在农村、城市或其他地方,都不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

4.的职责是什么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5.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答: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

6.单位住房公积金如何登记开户?

答: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供: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印章);

(3)在职员工工资表(验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财务印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凭法人证书);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凭机构设置文件)、机构代码证,验原件1份(加盖公章);

(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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