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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偷税漏税罪)

2022-07-19 11:55:06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偷税漏税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偷税漏税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偷税漏税罪是如何决定的:

1.认定偷税罪,要注意准确认定其客观方面,即偷税罪的认定。

1.“纳税人采取欺骗和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这种行为很好理解,和刑法条文修改前偷税漏税的具体手段没有太大区别。常见的有:设置虚假账簿、会计凭证;涂改账簿、凭证等。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销毁、处理正在使用或者尚未过期的账簿、凭证;在账本上,多支出或者没有或者少收入。

2.“不申报”是指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行为。这也是纳税人逃避纳税义务的一种常见方式,情况比前一种更复杂。主要表现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未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者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法人单位有经营活动,但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后拒绝申报。

2.认定偷税罪,需要注意的是,偷税罪初犯,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不追究刑事责任。偷税达到规定的数额和比例标准,构成犯罪初犯的,符合下列三个前提条件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1.在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缴纳应纳税款。

2.支付滞纳金。

3.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修正案规定,偷税的初犯,在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后,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边肖如何认定偷税漏税罪的相关内容。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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