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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补贴四减免(五缓四减三补贴)

2022-07-18 14:16:04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四补贴四减免,五缓四减三补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落实企业缓缴的五项社保费用,是这次社保新政的重点。据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这些费用应由企业缴纳。

同时,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应按企业隶属关系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地税、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表就业管理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企业签订缓缴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保费缓缴执行期为2012年内,缓缴期不超过6个月。

除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该市还推出了一系列减税和补贴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轻装上阵”。

据了解,我市将重点减免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四项社保费用,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可暂时减免一个月的社保费用。集中核减期间,个人缴费仍按规定正常发放。

我市还对困难企业提供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将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称为稳定就业补贴,并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在困难企业,对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本市户籍职工,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对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按照每人每月250元的标准给予稳定就业补贴。

此外,本市还同步调整了困难企业稳定就业补贴实施期限。稳定就业补贴实施期限延长至2012年底,困难企业享受2011年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享受2012年度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驻史超记者吴晓灵)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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