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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事件有哪些(公共安全事件)

2022-07-17 04:24:03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公共安全事件有哪些,公共安全事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公共安全事件?

公共安全事件是2016年出版的管理科学与技术术语。是威胁不特定人及其财产的事件。包括恐怖袭击、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

包括公共安全事件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2)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般犯罪。《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比如《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断水、爆炸、投放剧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造成倾覆或者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要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首先要知道本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的危险行为只是侵害了特定的对象,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则不构成本罪。

(2)本罪的客观方面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他危险方法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除放火、断水、爆炸、投毒外,但等同于这些危险方法。

(3)本罪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上,本罪表现为犯罪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实践中,这些情况大多是间接故意,带有放任态度2。但无论行为人的直接或间接故意,无论目的和动机如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在认定本罪时,必须严格把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要件,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其范围,也不能混淆罪与非罪、本罪与彼罪的界限,特别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的界限。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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