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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补贴条例(反补贴)

2022-07-17 04:08:05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反补贴条例,反补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你所说的补贴和反补贴?津贴是指津补贴或福利,即津贴。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相关统计,三年来“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专区”共举报989起。其中,排名第一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228起。

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或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对补贴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和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2)反补贴:的特点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是WTO规定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属于合规性贸易壁垒。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相比,反补贴,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对一国的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的危害更大,其特点如下:

1.反补贴的被告是政府。补贴是政府行为,反补贴的调查对象是政府政策和措施。而反倾销保障措施的威胁主要针对企业和特定行业,而反补贴则会影响被调查国的贸易和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政策乃至整体经济战略。

2.反补贴的调查范围更广。而且反倾销保障措施只涉及特定企业或产品,而反补贴覆盖范围更广,调查范围可能是政府补贴的下游企业甚至整个产业链,危害更大。

3.反补贴的影响持续了很长时间。与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相比,反补贴对一国经济的影响更加广泛和持久。针对反补贴调查,一国政府必须逐步调整相应的贸易和产业政策,这将对一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产生长期影响。

4.反补贴有更强的连锁效应。一个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确定的补贴措施可以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直接引用。目前,当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对反补贴是否应该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原则含糊不清时,美国的先例可能会产生强烈的连锁效应。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如欧盟,可能会效仿美国,修改反补贴法,使其适用于中国出口。

(三)反补贴的类型和措施。临时措施。它是为调查的顺利继续而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也是进口国调查当局决定是否最终征收反补贴税的初步非正式措施。调查机关采取临时措施,表明对补贴的存在以及补贴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做出了初步肯定的结论,但采取临时措施并不意味着必须采取最终的反补贴措施。

2.承诺。承诺的主体包括产品的原产国政府或出口国政府。一旦自愿承诺发生,调查可以暂停或终止,而无需采取临时措施或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调查中的承诺形式不仅限于价格承诺,还包括取消或限制补贴。

3.反补贴税收。指调查机关在仲裁期间最终确定的反补贴税。如果反补贴调查最终认定存在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机关可以决定对对方受补贴的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不得超过已确认的补贴金额。反补贴税的实施期限只能是抵消补贴造成的损害所必需的时间,实施期限不应超过5年。调查机关经调查确认有“充分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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