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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

2022-07-16 17:44:06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温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国土资源部讨论的温州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自动续期不收费?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限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期保护的良好稳定预期。“03010”发布后,社会各界十分关注,部分媒体关注温州等地少数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

近日,国土资源部接到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意见》号文,温州当地群众期待尽快解决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方便他们办理房屋交易、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手续。为解决这些人目前面临的实际问题,维护他们应有的权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经协商后,将批复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地方可以采取“两个不同、两个正常”的过渡措施:

不需要更新申请。少量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权利人无需申请续期。

不收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处理正常的交易和注册程序。该类房屋交易时,应当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房地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年限”的,仍应填写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起始日期和届满日期,并注明“按《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

(二)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在我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称为土地所有权。无论所有权是什么,本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所有权在中国是非常重要的法律环节《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

土地使用权确权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权属不明或存在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权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权请求权是由特定土地的利害关系人行使的,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当土地使用权权属不清或有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与特定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有法律关系的任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确认土地使用权的请求。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只有确认土地使用权,才能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只有在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或妨害时,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直接行使土地使用权保护权,或行使债权保护权。当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有争议时,首先要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和请求权主体。

土地使用权确权的主体是具有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对与土地权属有关的纠纷依法行使裁决权。对行政机关确权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某一特定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待确认的权利包括使用权权利人和担保权权利人。返还原物、排除危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行使是以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定为基础的。权利归属不清,土地使用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行使就没有依据。

(三)土地使用权出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可以用货币评估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出资。

土地使用权作为非货币财产,必须进行评估,评估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提供专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投资相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无形资产投资核实清单。所需的名称、有效状态、定价等。符合合同、协议、章程,由企业签字或验收,全体投资者认可,并在清单上签字。

3.无形资产应办理过户手续(知识产权应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签订非专利技术的技术转让合同;验资时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完毕的,填写《产权转让表》,由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人签字,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相关产权转让手续;交付方式、交付地点合同、协议、章程有规定的,应当与合同、协议、章程一致:“接收人签名盖章”栏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包括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符合验资要求的,以及出资人对评估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5.一般无形资产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6.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提供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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