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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花园事件始末(番茄花园事件)

2022-07-16 17:32:02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番茄花园事件始末,番茄花园事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8月2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番茄花园著作权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

经营番茄花园网站的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4名被告人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被判处罚金,并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全面策划和控制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和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元。

判处被告人张天平、梁卓勇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92万余元,并处罚金877万余元(相当于其违法所得的三倍)。

这是国内首例成功打击大规模软件网络盗版的刑事案件。

此案的判决宣告了中国最大的软件网络盗版集团的灭亡,是中国打击软件网络盗版的里程碑。

更发人深省的是,番茄花园案揭示了盗版的一种新的盈利模式,即盗版者向公众免费提供盗版软件,并通过广告收入获取巨额利润。

这引起了政府执法机构和权利人的注意。

微软全球副总法律顾问、大中华区副总裁刘表示:“软件盗版阻碍当地经济发展,抑制创新热情,给用户及其业务发展带来风险。

微软感谢政府执法部门和商业软件联盟在本案调查和审理中所做的巨大努力,保护了微软作为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的判决也体现了执法部门打击网络盗版犯罪的决心和能力,显示了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切实举措。

未来,微软将一如既往地通过教育、技术和协助执法来提升正版软件的价值,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和传播盗版软件的违法行为,与合作伙伴和用户共同努力,不断提升正版软件的使用体验。

”番茄花园网站曾因提供盗版软件下载在国内有一定名气。

据非官方估计,中国番茄花园盗版WindowsXP软件装机量超过1000万。

番茄网上大量中外知名软件公司的侵权盗版信息,对正版软件的销售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给包括微软在内的权利人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2008年6月,商业软件联盟代表其成员公司微软等公司向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投诉番茄花园盗版问题。

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对此投诉高度重视,将其作为2008年网络专项治理的重点案件。

2008年8月至12月,犯罪嫌疑人孙、洪磊相继落网。

公安机关侦查后,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提起公诉。

直到今天,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相关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中新。

com杨林)。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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