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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子以为死婴丢弃获刑豆瓣(产子以为死婴丢弃获刑)

2022-07-16 04:24:03 来源: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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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的妇女误以为是被丢弃的死婴而被判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女子如何判刑?

2021年1月5日21时许,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一名17岁女子在麻阳县金河镇出租房厕所内产下一名男婴。看到男婴没有反应,她误以为是死婴。因为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怀孕了,所以没有向家人求助,也没有打120。第二天早上,女子将装有男婴和胎盘的塑料袋扔进了垃圾桶。

近日,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该女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过失致人死亡的量刑是什么?

103010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法律的一般规定,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的过失致人死亡。根据分则优于总则的原则,刑法有其他分则的,适用分则定罪处罚。比如刑法第115条关于火灾、过失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有害方法致人死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等规定。

(3)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因素

本罪在主观上具有过失的特征,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而没有预见到。期待是行为人在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对法律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主观认识的要求。

2、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首先,本罪无论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客观行为还是社会危害性来看,都不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其次,预见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需要行为人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辨别能力。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不成熟,知识水平、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和认识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的认识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他们是限制行为能力(包括责任能力)的人。因此,法律不要求他们为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客观要素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因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件;

(1)客观上,造成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必须发生。这是本罪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也可能是故意的,但造成他人死亡是不可预见和过失的。本罪是结果犯,行为的故意不影响结果的过失。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分为两种:因行为导致的过失致人死亡和因不作为导致的过失致人死亡。

(3)犯罪行为之间必须有间接的因果关系

就是上面小编讲的产妇生完孩子误以为是死婴丢弃判刑。过失致人死亡是怎么判的?相关内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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