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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井林(左井林)

2022-07-15 22:24:06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左井林,左井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敬畏法律的威严,在家人的感召下,南昌彩虹商场上空杀人袭警案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因投案自首,获轻判。

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黄有期徒刑三年。

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黄,24岁,江西南昌人。

他初中学历,无业。

2005年3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07年11月2日,南昌彩虹之上商场举行促销活动。

南昌百强商场老板左井林,(已判刑)认为彩虹之上商场的促销活动是针对百强商场的,于是让百强集团的楼层经理刘艳梅、徐莉莉、沈虎等人到彩虹之上商场“货比三家”。

结果他们三个都被overtherainbow商场的保安以不受欢迎为由请出了商场。

11月4日上午9时,根据左井林的指示,刘艳梅召集周慧萍、邓海、程春丽、秦简等人商议处理此事,在太平洋商城旁的肯德基餐厅见面。

会后,周慧萍和邓海决定下午请社会上的一些人带凶器到彩虹商场上空,并打电话给左井林请求允许。

于是,邓海打电话给黄军,通知所有保安人员上班,让他们联系社会上100名无业人员,拿着凶器,一点半到洪都中医院旁边的巷子里。

根据邓海的指示,安全人员、黄军、孙进行转移。

聚集了等10人,黄军聚集了万等20余人,和孙聚集了黄、曾春、胡玉刚等30余人。

其中,黄纠集了傅、熊勇、李义全等20余人。

租了王金宝的金杯货车把凶器运到现场。

2007年11月4日下午2时许,南昌洪都中医院侧巷聚集了70余人。

邓海和平安排、和徐丽丽走在前面,故意让彩虹商场的保安发现,制造矛盾。

紧随其后的是、邓海、程春立和,随后是黄军、孙、万、黄和肖龙。

其他人在商场外面等着。

黄事先与胡玉刚说好,接到电话时要带人进临虹商场帮忙。

刘艳梅、沈虎和徐莉莉刚走到彩虹之上商场二楼,就被保安拦住,双方发生冲突。

等候在外面的人接到黄的电话,从金杯面包车上拿走了凶器,然后冲进了临空彩虹商场参与斗殴。

打斗中,黄从手中抢过消防斧,与彩虹商场的保安发生打斗,先后杀死13名保安。

法医鉴定:被害人温某轻伤二级,其他12人轻伤二级。

黄还用消防斧砸碎了彩虹之上商场二楼眼镜的橱窗玻璃及部分产品,并砸碎了商场北门的玻璃。

受损财产的评估价值为23812元。

随后,南昌市公安局百花洲派出所民警张和实习民警叶某接到110报警后,赶到彩虹商场上空打斗现场。

在商场门口,民警张将在彩虹商场打架斗殴的涂超抓获。

此时,黄手持消防斧,手持东方刀,李义全手持凶器,冲到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张某面前,对张某实施暴力威胁,致使涂超逃跑。

2008年8月25日,黄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伙同他人,故意造成。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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