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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36条是什么内容(刑法236条)

2022-07-16 14:55:19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刑法236条是什么内容,刑法236条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刑法236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强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或者强奸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伤害幼女的;

(六)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一条负有监护、收养、护理、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强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或者在公共场所聚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设立。

强奸罪是一个复杂的犯罪,往往会引发很多争议。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要点(仅就中国大陆刑法而言):

(1)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中国刑法认为女性不可能强奸男性;

(2)强奸的对象必须是女性,也就是说,根据中国刑法,不能强奸男性;

(3)从情节上看,男性必须强迫女性与之发生性关系,女性并非自愿。胁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和胁迫,还包括麻醉、醉酒、欺骗和诱惑。

(4)从细节上看,男性必须将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才能构成强奸罪。在刑法中,这被称为“非法侵入”。如果没有“强奸”,虽然也是强奸罪,但恰恰是强奸罪(强奸未遂)。比如,如果一个男人想强奸一个女人,把她按倒在地,而这个女人拒绝把她的阴茎插入被害女人的阴道,那么这个男人就属于强奸罪(未遂)。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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