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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2022-07-14 20:32:07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1、人还是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吸收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优点的基础上产生的。它统一了人性和资本性:一方面,其股东以出资为限,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具有资本合伙的性质,不同于无限公司;另一方面,因为它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东之间的关系密切,具有一定的人性,所以它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股份公司。其本身的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品格(名声、地位、威望)无关。个人股东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出资,这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完全不同。

2.份额相等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需要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需要按照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按照该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一般来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其股份转为等额股份,这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这一特点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遍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3.股东数量

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一定的人性,基于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不应该有太多的股东。中国《公司法》规定是2-50人。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数额的上下限,而股份有限公司只是下限,即只规定了发起人的最低人数,实际上只规定了股东的最低法定人数,没有规定股东的上限。这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和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4.发行和筹集资金

打开或关闭。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投资者范围内募集股份,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公司为投资者出具的出资证明书也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筹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需向社会公开。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还是募集,都需要向社会公众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金。股票的发行是公开的,财务运行状况也是公开的。

5.股份转让自由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得转让和流通。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转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然而,由于人的本性,其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通过;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股份形式。一般来说,这种在经济上代表一定价值,在法律上体现一定资格、权利和义务的有价证券,与持有人没有特定联系,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必然会加强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跃度和竞争力,同时也必然会导致盲目性和投机性。

6.编制的宽严是不一样的。

由于有限公司的经济地位、组织和活动特点,国家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为其设立设定一系列必要的法律条件,履行严格的法律程序。在中国,t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应当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03010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由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它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而且是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股东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即不需要为公司清偿债务。

与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相比,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股东就要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但允许设立个人独资、合伙等无限责任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其所有者直接承担无限的公司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八十四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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