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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7-14 19:20:07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该通知的实质是将事实劳动关系界定为劳动关系,为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提供了依据。

工人和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他们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一般来说,劳动关系的成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一种是事实上形成的劳动关系。103010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03010的这一笼统规定给现实中的劳动争议处理带来了困难。因为它只强调签订劳动合同(指书面合同),并以书面劳动合同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而没有对如何认定和确立事实劳动关系做出任何规定。现实中大量的劳动关系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明确的书面合同。

从法律角度看,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受到保护是不言而喻的。劳资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白纸黑字规定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规范和约束对方的行为。但是,如果劳动者实际为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劳动者同意并从中受益,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就是事实;只要能证明这种事实关系(如提供工作证、工资单、考勤表等。),相关部门有义务和责任保护这种关系中劳动者的利益。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不成立,无异于剥夺弱势劳动者的权益。

有一种意见认为,事实劳动关系中没有书面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因此不能判决。事实上,书面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是约定的权利义务,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不能因为书面合同中没有约定而消失。比如,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报酬,劳动者提供给劳动者,不能因为没有书面合同而解除。

多年来,困扰农民工欠薪的一个深层次原因是,劳动者很少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行政部门往往以无书面合同、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或作出不利裁决。这种以书面劳动合同作为确认劳动关系唯一依据的做法,不仅极大地限制了劳动者维权的行动,也纵容了无良劳动者,以无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借口,既不签订书面合同,也不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只要劳动者能提供工作证、工资支付记录或考勤记录等证明,也可视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断劳动关系就变得简单了。这对维护劳动者权益意义重大。[第页]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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