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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记事件(陈光事件)

2022-07-14 03:44:12 来源: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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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闪回

2004年8月6日晚9时许,被告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镇动物检疫站站长梁及其工作人员鲍玉德、(另案处理)接到该县芙蓉镇动物检疫站站长金某电话,要求其帮忙拦截一辆拉羊农用三轮车,王会龙驾驶桑塔纳在101线阜新镇路段拦截几人。梁等3名被告人两次拦截未果后,梁提出用石头砸车,驾驶三轮车在101国道八士梁附近等候。梁和鲍玉德向迎面而来的驾驶的三轮车投掷石块。鲍玉德投掷的石块砸碎了三轮车的右车窗,梁投掷的石块砸碎了前挡风玻璃,后击中副驾驶位置上的胸部,造成心脏骤停,心源性休克死亡。

两名被告当庭翻供。

在昨天的庭审中,被告人梁强调,他下车后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手里拿着石头,看到三轮车前挡风玻璃被不知是谁撞碎的。他砸向三轮车的石块砸到了车的上部,但没有砸到玻璃。他还说这是他在公安机关的照片上看到的。梁也否认他扔向三轮车的石头是直接导致死亡的石头,并称公诉人带到法庭的两块石头不是他作案时拿的石头。

在昨天的庭审中,包玉德供述,当他看到三轮车靠近时,三轮车侧门的玻璃已经碎了。这时他把手中的石头扔在了路边,而不是砸在三轮车上。事发第二天凌晨3点,他在福新镇派出所承认用石头砸了一辆三轮车。鲍玉德解释说,是因为他认为只有车的挡风玻璃被砸了,女儿在检测站上班,所以自己掏钱买了个挡风玻璃,所以承认了。在随后的讯问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也推翻了最初认定的鲍玉德用石块砸碎三轮车挡风玻璃的说法,最终认定鲍玉德扔的石块砸在三轮车右门上。梁下车后跑到马路南侧用石头砸车,与案发现场勘查结果一致。

被告否认故意伤人。

在昨天的庭审中,三名被告人都向被害人家属及亲属表示了悔意。被告人梁表示,首先向被害人父母及亲属表示最大的歉意,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他对意外伤害陈光生命的野蛮执法负有责任。我为陈光和他的家人和朋友感到难过。但梁后来话锋一转,说8月6日他们是在执法,执行县政府17号文。县检测站每年给站里罚款三万,他们没有伤害受害者的意思。

在法庭最后辩论中,梁的辩护律师认为,梁当晚是在执行公务,应属滥用职权罪而非故意伤害罪,指出公诉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证据不充分、不准确。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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