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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2022-07-14 11:34:35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很多。目前,国家通常将工程质量事故按照损失的严重程度分为三类: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一级重大事故、二级重大事故、三级重大事故。如下所示:

1.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不符合质量标准,需要加固修复,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至300万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0万-300万不等;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至150万之间;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之间。

2.重大质量事故:因过失造成工程坍塌、报废、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级: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特大桥主体结构坍塌;级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不含);大型桥梁结构主体坍塌;级重大事故:死亡1-9人;300-500万;中小型桥梁倒塌。

(2)质量事故的处理

处理质量问题的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前,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管理和使用不合格设备造成质量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修复。发生的费用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

(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要求

1.无证或超范围设计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除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设计、施工单位的责任。

2.事故发生后隐瞒、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资料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事故直接责任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并由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4.根据质量事故的不同程度,对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分别给予批评、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记大过或不同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罚款的要求

1.被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质监机构当场收缴罚款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罚款。

3.被罚款单位或个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以滞纳金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对项目参与单位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规操作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视情节轻重,除给予相应的处罚外,给予以下处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质[2010]111号),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级: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本分类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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