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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额是总金额吗(标的额)

2022-07-13 11:36:15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标的额是总金额吗,标的额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标的额在法律诉讼中意味着什么?

合同的标的额是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价值。例如,在销售合同中,采购商品的总价格就是合同的标的额。一般来说,标的物就是标的物,即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客体。货物、金钱、义务都可以是合同的标的物。量就是量,即商品的价值和货币的量。

103010第162条小额索赔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院审判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标的额职工年平均工资低于30%的,一审为终审。

(2)诉讼标的的含义是什么?

诉讼主体又称诉讼主体或诉讼客体,是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和法院审理的对象。诉讼主体是双方发生纠纷时需要人民法院判决的民事法律关系。当民事权利义务发生纠纷,请求人民法院对该纠纷作出判决时,该民事法律关系就成为诉讼的标的。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指定,其中任何一个要素为多数时,诉讼标的为多数。所谓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简明地表达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又称案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的案件事实。

(三)诉讼标的的执行要求

第一,需要对争议财产提起诉讼的财产保全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本案的请求权具有财产给付的内容。

二是未来生效判决因主客观因素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转移、毁损、隐匿财产或者可能采取此类行为;客观因素是诉讼标的容易变质腐烂,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三,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之后,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在一审或者二审程序中,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般应由当事人书面提交。当事人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很少依职权进行财产保全裁定,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执行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可以在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前,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与请求保全的金额相等。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担保的财产中获得赔偿。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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