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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是指(不安抗辩权)

2022-07-13 10:00:13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不安抗辩权是指,不安抗辩权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1.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边合同中,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为维护自身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2.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

(1)合同双方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享受不安抗辩权

(3)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存在履行能力严重恶化的事实,存在不能履行、难以履行或者到期不履行的现实危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主张不安抗辩权: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时,必须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商业信誉的损失;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如果当事人没有确切的证据中止履行,就是违约。仍应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通知对方

(2)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两个债务之间存在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喜欢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双边合同中。因此,单边契约和不完全的双边契约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2)在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边合同是在不同的时间履行的。不同履行是指双方履行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根据我国合同法,对于一些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一般采取同时履行原则。对于以下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应当采取不同时间履行的原则。这些合同包括租赁、承包、保管、仓储、委托、经纪和居间等。

(3)第一履约方的债务已达到清偿期限。如果演出期限未到,第一演出方只能暂时停止演出准备,而不能停止演出。

(4)第一履约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二履约方在合同成立后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这是上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的关于“不安抗辩权"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已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在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担保之前,先履行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目的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欺诈,督促对方履行义务。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站,我们会有专业律师解答您的疑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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