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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制度存在的问题(新农合制度)

2022-07-13 06:51:49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新农合制度存在的问题,新农合制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自2003年以来,国家在一些西部地区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2006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6]13号文件,进一步加快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逐渐在全国农村普及。

2013年6月,职责明确,由原卫计委管理,转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辖。

其主要内容是:

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动员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问题。在帮助受助人员参加合作医疗的同时,对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难以承担的部分,给予适当补助。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的实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对农村救助对象给予更多优惠政策。通过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贫困农民看病难的突出问题。

基于大病统筹的农民医疗互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扶持的方式筹集资金。

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月25日发布《关于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2014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办法是: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到40元,达到3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原有120元的补助标准不变,比例为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为200元,东部地区各省有一定比例。农民和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元左右。个人缴费应在参保(联名)时每年一次性缴纳。

2002年10月,我国明确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立为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好了,这就是边肖带来的全部内容。感谢阅读。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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