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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职责范围(董事长职责范围)

2022-07-13 13:41:56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董事长职责范围,董事长职责范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主席的职责和权力是什么?(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和日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报酬、待遇和解聘,并报董事会批准备案。

5.审核总经理提出的发展计划和实施结果。

6.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报表,全面掌控整个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

7.签批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8.对外签订重要经济合同,报送和打印各种重要报表、文件和资料。

9.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重要事项。

10.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1.签署公司的股票和债券。

1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权力。

1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4.董事长有权决定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但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除外。

(二)董事长任职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五年;

(三)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到期未清偿债务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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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聘任。

任琦

我国公司董事长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可以连选连任。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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