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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分类和处理部门(安全事故分类)

2022-07-13 13:42:18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安全事故分类和处理部门,安全事故分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生产中常见的安全事故分类有哪些?

第一类: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此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第二类: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环境污染事故

举报调查处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细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核设施事故

核电站或其他核设施很少出现严重偏离运行工况的情况;在这种状态下,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能或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控制,达到了不可接受的程度。其举报、调查、处理见《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防科研生产事故:是指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试验、储存、销毁等活动中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举报、调查、处理见《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8号)。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者永久终止的事故。

其基本特征包括五个方面:

1.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位。

2.事故区域的延展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区域不是固定的,而是限定在有限的范围内。

3.事故扰乱:生产安全事故对人员或者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一定损害,导致生产经营单位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影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4.突发事故。

5.事故过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人为过失造成的事故。

(3)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分类的补充规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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