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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品牌有哪些(贴牌)

2022-07-13 13:42:18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贴牌品牌有哪些,贴牌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是OEM产品。贴牌生产合作模式,俗称“贴牌production”。贴牌生产,又称定点生产,俗称OEM(代工),基本上是指品牌生产商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的关键核心技术设计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其他同类产品的生产厂家承担具体的加工任务。之后低价买断订购的产品,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这种委托他人生产的合作模式简称OEM。承担加工任务的厂商称为贴牌厂商,其产品称为贴牌产品。可见,定点生产属于加工贸易中的‘贴牌生产’模式,是国际贸易中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输出。

(2)谁对贴牌?的产品质量负责

对于贴牌模式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产品质量责任应由品牌方承担还是由受托方承担,理论和实践中也存在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受委托企业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因为该批产品标有受委托企业的全称和地址,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该产品是出于对该企业品牌的依赖和对产品质量的认可。

第二种观点认为,只要是贴牌产品,受托方就应该对产品质量负责,因为受托方不合格贴牌产品的实际生产者是产品质量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只有强调实际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才能更好地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三种观点认为,委托生产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方式,不应简单认定产品上标注的企业为责任主体。但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时,如先审查委托生产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如果产品质量缺陷是由合同中委托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原料配方、检测方法、生产工艺等因素造成的,则委托企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委托生产者应免除这一责任。如果不合格产品是由于委托方的原因造成的,如产品质量标准控制不严、生产工艺操作失误、管理不善等原因,则由委托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见张庆等人《产品质量责任法律风险与对策》)

第四个观点是,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在产品和包装上反映其名称、商号、商标、名称或者其他可以识别的标记,表明其是该产品的生产者,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规定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如果不合格产品或包装上仅标有委托方或受托方的名称,则由委托方或受托方单独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我同意第四种观点。

首先,根据产品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厂家来确定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实际操作。通常情况下,消费者根据产品或包装上的标签购买产品,并不知道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属于贴牌产品,也不知道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委托生产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更无法判断质量缺陷是由于委托方的责任还是受托方的责任。根据第三种观点,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来确定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消费者势必会陷入无法维权的困境。

其次,OEM模式实际上是一种委托生产关系。双方一般都有详细的OEM合同,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在向消费者明确说明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负责后,还可以根据委托生产合同的约定或者产品质量缺陷的原因,追究对方的责任。

再次,贴牌产品生产企业标识以多种形式存在,应允许贴牌产品生产企业选择是否公开标明贴牌模式。OEM模式的优势在于将委托方的品牌优势、核心技术、销售渠道与委托方的加工生产能力相结合。绝大多数贴牌产品在销售时,都不会出现受托方的名称,因为根据委托方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其他生产要求,贴牌产品应与委托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和性能相一致。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产品是因为他们对企业品牌的依赖和对产品质量的认可。在委托方为快递生产企业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情况下,是否公开实际加工生产企业应由委托方决定或与受托方协商决定,属于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的范畴。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标识、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可以自行选择标注方式。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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