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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放假日程(2014放假)

2022-07-12 15:04:41 来源: 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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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李克强总理

2013年12月11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003010根据本决定修改,重新公布。

全国性节日和纪念措施

(1949年12月23日国务院发布根据1999年9月18日第一次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第二次修订《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13年12月11日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为统一全国年节、纪念日放假安排,制定本办法。

第2条所有公民的假期:

(1)过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天);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节当天);

(6)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节当天);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节假日和部分公民节假日的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的年轻人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14岁以下儿童放假一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确定节日的日期。

第五条27周年、30周年、抗战七七周年、抗战胜利93周年、918周年、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不放假。[第页]

第六条公民的节假日如适逢星期六或星期日,应在工作日补休。一些公共假日,如果适逢周六或周日,将不会支付工资。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每个人都在注意:

2014年法定节假日最新官方通知

中国的法定假日标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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