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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杀人案有结果(秦皇岛杀人案)

2022-07-12 06:24:09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秦皇岛杀人案有结果,秦皇岛杀人案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秦皇岛超市杀人案详情

秦皇岛超市杀人案告破:嫌疑人杀死两人后自杀。

9月1日晚,秦皇岛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海港区李团结某超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报警,造成2名受害人死亡。接警后,海港分局立即对此案进行侦查,下班后查出犯罪嫌疑人赵某。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赵某逃离现场。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过19个小时的追捕,宣告破案。犯罪嫌疑人赵某被群众发现在河北街汤河桥自杀,经辨认确认死者身份。

工作确认,犯罪嫌疑人赵光君(男,汉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市双阳镇福地村人,作案时暂住在桥港区东北)有重大作案嫌疑。嫌疑人赵光君逃跑时,身穿深蓝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9月3日,超市附近的一位居民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两位老人因为对在超市买的西瓜不满意,和超市工作人员吵了几次架。9月1日,他们再次来到超市,被超市的一名员工刺死。案发现场视频显示,两名老年男女出现在一家超市门口。老人疑似指着超市里的人往里面走。当一名年轻女子将老人拉出来时,一名男子持刀冲出超市,刺向老人。老人倒地后,持刀男子将老婆婆刺在一边。据了解,事发后,老人摔倒在超市后门,老妇摔倒在外面,嫌疑人随后逃离。案发后,秦皇岛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男,45岁,黑龙江人)作案后潜逃。案发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经过连续侦查,案件告破,嫌疑人自杀。

(2)自杀有没有罪?

犯罪嫌疑人因畏罪自杀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予以驳回。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侦查终结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免予处罚的;

(四)对依照刑法处理的犯罪不告诉或者撤回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免除刑事责任的。

民法上自杀的后果谁来承担?

在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根本原则。103010第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行为”。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合同双方中的一方在履行合同时违反了《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法律将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以赔偿对方的损失。

(3)自首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罪犯主动投案自首。是指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人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发现犯罪人但尚未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犯罪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承认自己已经犯罪,准备接受处理的行为

3.罪犯必须由国家审判。

怕罪自杀怎么判?

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可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承担。

2.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仍可以继续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变更被告人为其继承人;犯罪嫌疑人死亡时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是边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秦皇岛超市杀人案具体情况”的相关法律知识。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轻微犯罪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严重犯罪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畏罪自杀是对责任的逃避,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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