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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药的刘洪斌现状(卖假药)

2022-07-12 15:04:48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律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卖假药的刘洪斌现状,卖假药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卖假药如何惩罚?

1.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本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如何界定销售假药?

1.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其他犯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精神,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上述法律竞合的适用原则。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分;

(1)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2)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罪,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际犯罪,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一方构成犯罪。

2.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在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一般来说,实践中对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应取决于对假药实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2。比如对假药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可能性的推断。虽然是假药,但不一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具体鉴定。如果毒品本身没有危害人体健康,当然不能认定构成本罪;如果药品本身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当然应该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客观地说,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违反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为实施本法而制定的其他法律法规。上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如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管等。《刑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假药

生产假药的行为是指制造、加工、收集、收藏假药的一切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有偿提供假药的一切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又销售假药。同时有两种行为。根据法律对本罪客观行为的规定,只要其中一个行为符合本罪的客观要求。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的,仍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于危险犯。但是,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属于加重犯罪,对其从重处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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